一直以來,日本的免稅制度是在店內出示護照,即可從總金額中扣減消費稅額。
然而在新的免稅制度下,在店內購物時,須先繳付包含消費稅的全額。其後在離境時,於機場海關辦理免稅手續,證明所購商品確實以未開封的狀態帶出國外,相當於消費稅的金額便會退還(退稅)予旅客。
這項新機制既可防止免稅商品被不當轉售,又能讓旅客輕鬆享受免稅購物。
若要取回消費稅,必須符合以下4項條件。各項規則的詳細內容,請參閱「免稅規則詳解」頁面。
對象為在日本沒有主要居所的「非居住者」,且入境日本後未滿6個月的人士。因旅遊或公幹等來日本的外國旅客,大多符合這項條件。
除了法令規定的金條、白金條等部分商品外,大部分商品都屬於免稅範圍。但只限自己能夠帶出國外的數量,在日本開封、使用過的商品則不在免稅範圍內。
在同一間店舖、同一日購買的免稅商品,合計金額須達未稅5,000日圓或以上。在不同店舖購買的金額不能合併計算。
須於購買日起計90日內離境,並在離境時於機場或港口的海關接受確認。如未辦理海關手續,便無法取回稅款。
免稅手續分為「在免稅店購物」及「離境時的海關確認」兩個步驟。完成直至海關確認為止的所有程序後,相當於消費稅的金額便會退還。
購物時須出示護照,或Visit Japan
Web的免稅用QR code。辦理免稅登記時,亦須登記日後領取退稅款項的戶口或信用卡資料。
購物時的收據等憑證會在離境時由海關核對,請妥善保管,直至海關手續辦理完畢。
離境當日,請在機場國際航班離境大堂內設置的免稅手續終端機(自助機)上掃描護照。
如屏幕顯示GREEN結果,手續即告完成。如出現RED結果,則須前往海關檢查處,向職員出示所購商品的實物。
離境時的海關手續完成後,相當於消費稅的金額會按購物時指定的退款方式退還。
實際到賬所需的日數及是否收取退款手續費,會因店舖及付款機構而異,因此購物時請務必向店員查詢。